如何创新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,为推动“百千万工程”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?中山正在一线实践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新机制。
当前,中山正全力推进“百千万工程”实施,积极推动“1388”强镇兴村行动。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命题,中山以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为抓手,将两个群体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,进一步完善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合作机制,凝聚起强大的治理合力,为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。
法律顾问+法律明白人,依法化解矛盾纠纷
“真的非常感谢芬姐和陈律师。”在中山港街道博凯社区,今年已经70岁的邱大爷在老伴的陪伴下,紧握“法律明白人”芬姐的手,表达自己的谢意。
原来,退休后居住在博凯社区的邱大爷夫妇,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邱大爷罹患直肠癌,需要数十万元医疗费。仅靠退休金生活的两位老人无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,而远在国外的儿子以生活拮据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,病情危急,两位老人一时间陷入了困境。
得知这一情况,“法律明白人”芬姐立即联系上邱大爷的儿子邱先生,并请社区法律顾问陈一杏律师“助阵”。
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,作为独生子,应当承担老人治疗费。”芬姐和陈一杏律师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邱先生最终同意支付医疗费。经过手术,邱大爷恢复良好。
在博凯社区,无论是小两口赌气闹离婚,还是邻里间因琐事产生矛盾,都难不倒“法律明白人”芬姐。发挥人熟、地熟、事熟的优势,芬姐释法说理,总能将很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。如果社区居民有专业法律服务方面的诉求,芬姐则会与社区驻点法律顾问陈一杏律师携手,将法律咨询、人民调解等服务送上门。
陈一杏律师在普法宣传讲座中。
2024年初,在全市村(居)法律顾问100%全覆盖的基础上,中山市司法局出台《中山市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暨“千名法律明白人”法治实践活动方案》,充分发挥“法律明白人”作用,持续深化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模式,越来越多像陈一杏律师和芬姐这样的组合,活跃在中山广大乡村、社区。“法律明白人”将“法言法语”转化成“乡音土话”,让居民愿意听、听得懂、听得进;村(居)法律顾问,则以菜单式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。
目前,中山全市已有288名村(居)法律顾问、1647名“法律明白人”,实现每村(社区)平均配备6名“法律明白人”。
化身法治“宣传员”,为群众送“法治大餐”
“新修订的《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,增加了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,放宽了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条件。”
4月30日,在南朗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,南朗街道法律顾问陈春花律师通过展示完整法律条文,辅以“法律明白人”梁楚湘通俗易懂的现场讲解,让村民对《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》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理解。
南朗街道法律顾问陈春花律师和“法律明白人”梁楚湘为群众现场讲解新修订的《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》。
5月1日,小榄市民群众也迎来一场普法宣传活动。小榄司法所借小榄镇总工会“礼赞劳模先进 致敬劳动人民”庆五一职工游园会的契机,举办了一场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“劳动者享受哪些具体的权利呢?”“节假日加班,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有权主张三倍劳动报酬?”
小榄镇“法律明白人”张锦洪正用“大白话”给大家普及,让群众明白自己的权益怎么保护、工资怎么支付、社会保险怎么办等关键问题。
5月1日,小榄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这些场景,是中山以“村(居)法律顾问+法律明白人”为主体,建立法律服务联系小组,依托各类集市、活动室、公园、“香山书房”等场所,参与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的生动实践。
为进一步提升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,中山组织引导驻点村(居)法律顾问结对“法律明白人”,依托辖区内开展的百场法治电影下乡、法治讲座等法治文化活动,提供法律咨询、法治宣传、出具法律专业意见、人民调解、代理诉讼等服务,实现群众贴身普法零距离。
据统计,2024年1—4月,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共开展法治宣传248场次,解答法律咨询1388宗。
“现在是法治社会,遇事先要从法律角度考虑,作为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‘法律明白人’,更要具有法治思维,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实践,提高自身法治素养,引导村民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,逐渐形成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,村里自然而然就稳定了,村里稳定了,村民才会家庭和谐。”张锦洪说道。
担当法治“监督员”,助力法治乡村建设
日前,石岐街道河泊大街11号外墙剥落导致安全隐患,急需进行集资修复解危,但因个别房屋长期空置或出租、房屋产权人对集资修缮意见不一致等原因,修复工作陷入僵局。
石岐街道香山古城综合党群服务中心充分运用“村(居)法律顾问+法律明白人”工作模式,利用“友倾友讲”议事微阵地,由社区牵头召集楼栋居民、党员楼栋长、村(居)法律顾问、“法律明白人”等进行议事协商,围绕矛盾和问题,详细解释隐患危害、集资程序、修缮工程等事宜,通过反复沟通、不断讨论,最终取得该栋楼房全体居民业主的同意,推动集资修缮工程顺利“开工”。
石岐街道利用“友倾友讲”议事微阵地,化解基层矛盾纠纷。
“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推进‘百千万工程’的重要工作。村(居)法律顾问、‘法律明白人’活跃在群众身边,随时找得着、用得上,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、助力‘百千万工程’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”
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当前,聚焦落实省委“1310”具体部署,中山全力推进“百千万工程”实施,积极推动“1388”强镇兴村行动,将村(居)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,以“1名村(居)法律顾问+N名法律明白人”行动为抓手,进一步完善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合作机制,是加强基层法治合力的重要举措。为此,市司法局还积极推动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共同参与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,在村(居)法律顾问参与起草、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,参与经济项目谈判、签订重要合同,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,积极吸收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。
2024年1—4月,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为全市村(社区)共同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90份,促进基层社会治理。
同时,加强基层自治组织、社会团体、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联动协作,引导全市村(居)法律顾问和“法律明白人”担任法治创建的“监督员”,将“依法管理能力、自治协商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、乡风文明培育、法治创建成效”等纳入监督范围,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,扎实推进“法治乡村”建设。
截至目前,板芙镇里溪村、小榄镇绩东一社区等10个村(社区)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,南朗街道榄边村等89个村(社区)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。
南方+记者 何伟楠 实习生 张德琰
(中山市司法局供图)
【作者】 何伟楠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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